国际快递出口退税申报时,需要注意什么?

一、是否可以通过国际快递出口办理申报出口退(免)税? 是的,采用国际快递出口的货物,只要按照规定完成报关并获取出口报关单及相关的出口环节资料,即可正常申请出口退(免)税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),纳税人在申报退(免)税后15天内,应妥善保存备案单证,并按时间顺序制作备案单证目录,注明单证存储方式,以便税务机关核查。对于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,包括海运提单、航空运单、铁路运单、货物承运单据、邮政收据等,以及出口企业支付的相关费用发票。
二、国际快递出口无海运提单如何申报? 对于通过邮政或快递公司出口的货物,由于没有海运提单,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9号公告对此做出了调整,允许使用类似内容或功能的其他资料作为备案单证。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保管,保存期限为5年,不得随意损坏。因此,即使采用快递出口模式,只要符合规定,仍可正常申报退(免)税。重要的是,留存的邮政收据或快递面单应清晰显示货物详情,避免字迹模糊、污染或遮挡关键信息。
三、其他事项提醒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),未按规定备案的单证,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(免)税,只能适用免税政策。如已申报退(免)税,需用负数申报冲减。因此,无论采用何种出口方式,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环节的单证,确保申报过程顺利进行。
参考文件: 1.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) 2.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《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》有关问题的公告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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